佛冈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佛冈县隶属于广东省清远市,位于广东中部,珠江三角洲边缘,与广州从化、韶关新丰、清远英德和清远市清城区毗邻。

【人口与面积】

全县总人口31万人,其中县城(石角镇)人口14万(含外来人口),总面积1302平方公里。

【行政区划】
全县共有六个镇,分别是石角镇(县城)、汤塘镇、迳头镇、水头镇、高岗镇、龙山镇。

【自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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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境内低山、丘陵、谷地、平原交错,大多在海拔300米以下。属南亚热带湿润气候,又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年平均气温20.8℃,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2210毫米,无霜期229天。土地肥沃,一年四季可种作物,以种水稻、甘薯、花生为主。山地多,土层深厚,宜林、宜果。

【资源特产】
佛冈的自然资源丰富。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石墨、铅、锌、锡、金、石英石、钾长石、花岗岩、瓷土、稀有金属、以及优质矿泉水。野生动物资源有黄猄、山猪、果狸、穿山甲、雉鸡、白鹇、龟类、蛇类等。植物资源有松、杉、樟、桐、黄檀,还有沙椤、观光木、白桂木、吊皮锥等珍贵植物,以及砂仁、巴戟、栀子、金银花、蔓京子、土伏苓、杜鹃花、黄姜等药材资源。
佛冈土壤肥沃,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盛产荔枝、石硖龙眼、青梅、柿子、蜜桔、芦笋、草菇、潖江鸡、乌鬃鹅等名优特产。近年又引种了台湾无核番石榴、台湾早生甜桃、日本次郎甜柿、台湾50青枣、日本茂木枇杷等优质水果,并获得成功。这些名优产品,深受消费者欢迎。